一、三公经费报销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定义:是指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使用财政资金出国的都在此范围内,包括访学、科研项目出国等。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出国任务批件。(省外事办、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批文。用财政资金支付的都必须经过财政审核;无财政预算、无审核批件的出国行为,是违规行为。)
(2)护照复印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3)有效费用明细票据。(电子发票需附税务局网站查验证明)
(4)国外费用报销汇总单。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金额按照当天汇率换算),由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
(5)其他资料。可以说明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的其他文件或报告、通知。
开支范围:
开支范围包括:协议约定的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必须是出国协议规定的各种费用。)
不得报销与出国任务无关的开支。
不予报销的开支:
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注意点:外文票据应附中文翻译件和银行付款凭据,中文翻译件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公务接待费
定义: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包括用于接待的住宿费、餐费等费用。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公函。派出单位公函或本单位邀请函。
(2)接待报批单。党院办印制的《公务接待安排食宿审批表》。
(3)接待清单。
(4)发票或合规收据。
开支范围:
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住宿等费用。
不予报销的开支:不得报销无公函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费用、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费、会议、培训等费用。不得超标准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定义:是指公务运行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燃料费:定点加油站出具的正规发票、公务卡结算的POS小票、车辆加油明细单。
(2)维修费:政府采购规定的定点维修单位出具的正规发票、维修清单、维修材料入库单。
(3)停车过路费:和车牌号一致的过路费、加盖收费章的停车场的停车费。
(4)保险费:标注车辆信息、保险明细的保险票据。
开支范围: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定点管理,并使用公务卡结算。
不予报销的开支:
不得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非本单位的车辆费用。
注意点:单车核算。
4、公务用车购置:
定义: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购车发票。
(2)购置车辆的批件。
(3)政府采购合规手续。
(4)车辆入库单。
(5)其他相关资料。
二、会议费
定义: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指本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并不是指外出参加会议。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会议审批文件。
2、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3、发票,及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
4、其他相关资料。
开支范围包括:
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会议所需办公用品等与会议有关的费用。
不予报销的开支:
各类会议一律不制作、不发放纪念品和文件包;笔记本、笔等会议文具不统一发放,实行按需领取;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成员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培训费
定义:学院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业业务培训等。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培训通知。
2、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表、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
3、电子结算单、发票。
4、其他资料。
开支范围包括: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现场教学费、授课教师交通费、食宿等支出)。
讲课费执行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实际讲授课2小时以上)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不予报销的开支: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期间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四、租车费(其他交通费用)
定义:公务活动中租赁社会车辆发生的费用支出。学院在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系部开展的部分活动中有租车行为。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发票。
(2)租车协议。与国家正式批准的正规运输公司签订用车租赁合同,详细写清乘车人数、路线、车辆数、使用天数及相关费用等。
(3)其他需要的说明。提供有关租车的事由、地点、特殊情况的租赁说明。
租车事项要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不得现金垫付。
五、差旅费
定义: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或项目合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差旅费、补助费等。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等。适用于外出公务、参会、参加培训。
报销资料必备要素:
(1)出差审批表。出差事前审批,本部门教职工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乘坐飞机出行的一律由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2)发票。机票、车票、住宿费、会议费、保险费、发票邮寄产生的快递费等正规发票凭证。
(3)会议通知。
(4)其他相关资料及说明。
开支范围包括: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1)城市间交通费。
交通工具及级别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一等座 |
一等舱 |
头等舱 |
凭据报销 |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一等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二等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值部分由个人自理。
(2)住宿费:住宿费依照行政级别、出差地域、出差季节,标准内实报实销。忻州市境内(指各县)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40元。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余人员住标准间。
(3)出差补助:出差交通费补助80元/人/天,伙食费补助因地域不同而标准不同,一般为100元/人/天,特殊地域为120元/人/天。市境内(指各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60元,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30元。(此标准以当地财政规定的标准为准)
学院安排交通工具外出办理公务出差且当日返回,乘车人和驾驶人可领取伙食补助100元/天(市县标准30元/天),凭出差审批单、派车单(标明驾车人、往返时间)核发,市内交通费不予补助。
不予报销的开支:
无出差审批手续的不予报销;审批单不得涂改、不得随意添加内容、无正当理由的“早去迟回”、绕道前往、非本人的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费用等不予报销。
注意事项:
(1)实际发生住宿费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因住在自己家中或出差地点偏远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2)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3)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4)报销时必须附会议或培训通知。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会议及培训期间不再享受交通补助。
(5)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不得重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