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明向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整改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持续督促整改情况。
2023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力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15类1300.04亿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517项,整改问题金额1173.18亿元,整改率90.24%,还有333项正在积极整改中。
从整改情况看,相关市县、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盘活资源资产资金、推进政策落实,在纠正问题的同时,完善制度办法、深化监管改革,绝大多数问题都已整改到位,成效比较明显。
相关市县、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跟踪问效,实现标本兼治。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继续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持续跟踪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