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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立”要求?

作者: 时间:2023-12-14 点击量:

怎样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立”要求?

“三立”是指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2006年10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审计厅调研时首次提出并阐释了“三立”要求。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作出强调。

——以审计精神立身。审计精神一方面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另一方面是一种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是一种不唯上、不浮躁、鼓实劲、求实效的精神。审计精神最终体现的是对事业的忠诚和对职业的操守,对国家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责任和维护。

——以创新规范立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既要创新也要规范,一方面要不断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地去探索、去改进、去创新。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不断推进审计各项制度、机制的规范和完善,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以自身建设立信。必须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本、夯实事业发展根基,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保证审计事业薪火相传、青蓝相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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