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于2005年成立,其前身是1990年设立的监察审计室,是从事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处级单位。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健康发展。实现“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审计处职责主要包括制订、完善、组织实施学校内部审计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学校规定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预(概)算、决(结)算及施工过程进行审计,对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上报的科研结题财务决算进行审签,参与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以及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作为武汉轻工大学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处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校长(或校长委托的校领导)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学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武汉轻工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517室 邮编:430023 邮箱:3101669288@qq.com